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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介:颐康养老院位于共和路168号基督教后楼4~7层,毗邻市中心,地理位置优越, 2楼为基督教堂,预计床位70张,主要接受本市有需要的老人入住安度晚年。院内设有双人间、三人间、五人间。房间宽敞明亮,通风通气良好,配有独立卫生间、床头呼叫系统,太阳能热水器,大彩电,家具等设施。 为老人提供的住房,室内外卫生有员工每日负责清扫,开窗通风,消毒,床上用品定期清洗,生活起居非常方便,开设营养食堂,提供各种丰富的膳食,任老人自行选用。附近的朝阳花园,为老人提供休闲、锻炼、沐浴阳光的地方,市第七人民医院方便老人看病就医,为孤寡老人提供一个舒适的养护,照顾,康......更多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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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平台电话
- 156-115-02555
- 价格
- 2500-4500元/月(收费仅供参考)
- 床位
- 50-100张
- 类型
- 养老院
- 地区
- 广西/ 南宁/ 兴宁区
- 地址
- 南宁市共和路168号
价格及服务
特级护理 |
神志不清,无表达能力,大小便失禁,不能自行更换体位,吞咽困难、鼻饲,病情危重,随时有生命危险或家属有特殊要求者。 |
严密观察、心里护理、鼻饲(喂食)、喂药、定时翻身、洗澡、衣服随脏随换、随时更换尿屎布片、晨晚间护理。 |
2900-3000元 |
一级护理 |
神智尚清,身体状况较差,能表达意识,活动能力受限,大小便需护理,须喂食,生活不能自理:较严重老年痴呆及双目失明者。 |
经常观察,心里护理、送水送饭、喂食、喂药、洗澡、衣服随脏随换、倒大小便、更换屎尿布片、洗剪头发、剪指甲、晨晚间护理。 |
2700-2800元 |
二级护理 |
神智清楚,能表达意识,活动能力部分受限,无二便失禁,床边能自行排便,生活能部分自理,无需喂食,轻度老年痴呆者。 |
定时巡视老人、室内卫生清洁、空气流通、防止交叉感染、送水送饭、洗碗、洗衣服、剪头发、必要时喂食、喂药,扶助老人洗澡,晨晚间护理。 |
2300-2400元 |
三级护理 |
生活能完全自理、身体状况良好,活动尚好,个人日常生活能自理,如沐浴、自己洗衣、大小便等。 |
室内空气流通,整洁卫生,送水送饭,整理床上用品,定期清洗床上用品,指导健康卫生宣教。 |
2100元 |
注:以上关于兴宁区颐康养老院的价格收费及服务内容以实地洽谈为准!
交通信息
地铁一号线,二号线均可到达 ,从朝阳花园站D出口往共和路方向再走约200米即可到 。
也可坐公交车,72路211路220路到共和民乐路口下车,往朝阳花园方向走50米即到。
地图导航去南宁市兴宁区颐康养老院:查看地图。
入住指南
您好:
欢迎入住颐康养老院,这里环境优美、空气新鲜,繁荣热闹,交通方便,是南宁“绿城”之中的一颗明珠,适宜老年人颐养天年。 办院宗旨“让老人满意,让亲属放心”追求二十一世纪亲情养老、科学养老、文化养老、环境养老的新观念,实行老有所养、老有所乐、老有所为、老有所学的办院方针。
办理入住手续流程:
(1)老人或家属提出入住申请,保健医生确认可以入住。
(2)充分了解养老院居住环境,详细阅读入住需知和入住合同。
(3)选定入住房间和床位,确定生活护理级别。
(4)填写入住登记表,签订入住合同。
(5)提供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。
(6)交费入住。
入住需知:
(1)凡自愿来 养老、疗养均可预约入住。
(2)入住时须携带送养人的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本,入住者的身份证原件、病历,如实填写入住登记表、有效联系电话。经 批准后,办理入住手续。
(3)为及时掌握入住者的身体健康状况,入住时需做必要的体格检查(如化验肝功、血常规、尿常规、透视、胸片、B超、心电图等), 不接收传染病及精神病患者。
(4)老人入住时,不准携带贵重物品(耳环、戒指、手镯等饰品)。零用现金,请妥善保管好,以免丢失。否则,由此造成的损失,甲方不予赔偿。
(5) 备有床上用品,入住者携带的被褥、枕头、衣物等生活用品,均应绣上自己的名字,以免差错。
(6)入住者家属应确定一人经常与院方联系,以便及时交流入住者的生活与医疗情况。
(7) 同时办理临时性(三天以上)住院业务(如儿女外出开会,出差等老人需要照顾)。
(8)入住老人连续离开5天以上,按实际天数退回伙食费,其它费用照收。
(9)按时缴费,逾期不交,每天加收5‰滞纳金。
(10) 休息时间(晚21:00-7:00)外,其它时间均可探望老人,节假日可将老人带回家。
(11)凡老人家属登记电话、住址如有变化,24小时内通知 办公室更改,否则因此出现的问题和造成的损失,责任由送养方负责。
(12)老人入住 期间突患重病、急病,如老人家属不同意到医院抢救,只留在在 治疗,送养方必须在合同上签订附加条款,老人病情严重或出现意外,由送养方负责。
(13)如老人病重未到医院抢救,病故在 ,当月收取临终关怀费500元。如同意 负责给老人洗脸、擦身、穿衣,需再交费200元。
(14)入住者原订住一个月以上而不到半个月,自动要求出院者,按半个月计价收费;超过半个月以上,按一个月计价收费。
(15)入住时需交押金1000元。本押金不动用,出院时凭收据退给家属。
(16)签字的送养人须是成年人,具有民事行为能力。 要求入住老人外出应进行登记或写 假条,以便管理和对老人服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