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幻小说网 > 科幻小说 > 卫斯理系列 > 106.闯祸

一、丹顶鹤

自从把红绫自苗疆带回文明世界之后,我和白素,就一直担心她会闯祸,所以对她的“看守”特别小心。

时间过得很快,虽然她认识的一些朋友,如温宝裕、曹金福,都可以归入“闯祸胚”那一类——经常会闯的人,可是并没有什么闯祸行为。

渐渐地,我们也不再那么提防了。

然而,终于闯祸了,非但闯祸,而且,闯了大祸。

闯祸的意思就是:“发生了一些行为,导致了祸事的发生。在可记载或不可记载的传说中,闯了最大祸的是一个蠢女人,这个蠢女人打开了一个她曾被告诫不可打开的盒子。”

还有一个蠢男人,打仗打败了,一头撞向一座山,把山撞塌了,使天上也出现了一个大洞,这个蠢男人闯的祸也不小。

若说以上两例,都是神话中的事,那不妨再说一个现实中的例子:

人在背弃了神之后,却又致力于造神,终于造成了一个人工神来崇拜。

(人的行为多么怪异!)

而这个人工造成的神,忽然发疯了。

(人造成的神,必然会发疯!)

发了疯的人工神,忽发奇想,要把时间加速七千三百零五倍,于是,在这个人工神的策动之下,亿万人跟着一起发疯,结果是几千万人因此死亡。

(“无三不成几”,死亡人数超过三千万,包括被打死和饿死的人。)

(两次世界大战的死亡人数,不到此数。)

人致力于造神,闯了大祸,造神的行为不终止,这种祸就会一直闯下去。

(或许,那是人背弃了神的惩罚。)

(“要把时间加快七千三百零五倍”,是一个很好的谜语——猜一句口号,上亿人叫喊过的。)

这个不久之前才发生的大祸,尽管有些人脑部有问题:倒退到了奴隶社会,不再记得,但那确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灾祸!

综上述,闯祸者都基于愚蠢或疯狂。是的,绝大多数的灾祸,都源自愚蠢和疯狂,但也有极少数例外的是无心之失。

真正的无心之失,也可以闯大祸的,曾听说过一个故事——百分之百是故事,一个人在英国泰晤士河上划船,看到面上有一个浮标,顺手拉起标来,浮标连着一根绳子,他便随意扯绳子,欲拔起了连在绳另一端的一只塞子。结果,河水全部在被拔起的塞子的孔洞中漏走了,整条泰晤士河也消失了。

闯了这样的祸,当然是无心之失。

好了,闲话少说,红绫究竟闯了什么大祸呢?

她闯了什么祸,要从头细说——说完了,也就是一本书了。不过可以先说明白的是,红绫闯的祸,绝对是属于无心之失的范围,并非由于愚蠢或疯狂。

红绫的遭遇,奇特之极,熟悉我曾叙述过的事件的朋友,自然都知道。所以怕她闯祸,也是在常理之中的事。在最初的几个月,我和白素跟她,几乎不是一起,就是必定是其中一人陪着她。

后来,温宝裕曾自告奋勇,要和红绫做伴。他这个人,无风三尺浪,唯恐天下不乱,是一个典型的闯祸胚,我们自然敬谢不敏,不敢领其盛意。

等到曹金福出现,红绫才算有了伴侣,我们也可以松一口气,因为曹金福的性格——和他的体型一样,厚重可靠之至。他虽然力大无穷,身怀绝技,可是绝不惹是生非,很是憨厚——当年在古酒大会上,我们怀疑他对一只来自阴间的盒子做了手脚,他竟肯脱衣服给我们检查,由此可见他性格一般。

有他和红绫做伴,我们自然放心,至少绝不会有什么人敢欺负他们——也不是没有人想欺负他们。他们两人,身型高大,走在一起,碍眼之极。有一次,在一个流氓横行的区域,一群流氓,依仗人多(普天下流氓的贱性),想看看他们两个是不是“看来行,打起来也行”。曹金福再忍让,红绫只当看一群猴子在跳叫,并不懂得生气。最后,那群流氓竟先动了手,结果如何,虽然可想而知,但也相当夸张——

那地区两家医院的急救室不够多,要紧急送到另一区的医院去。

那一次,曹金福倒机灵,他抱着这宗旨,不和“官府”打交道,只把那群流氓个个折腾得缺胳膊断腿,呼啸一声,溜之大吉,临走还警告各轻重伤者,不得说是谁打的,不然,一定伤得更重。

那帮流氓在魂飞魄散之后,果然个个守口如瓶,所以“官府”一直摸不着头脑。

只是有一次,在一个聚会中,警方的高层人员黄堂,忽然来到我的身边,低声道:“不久这前,有一次殴斗,重伤二十八人,轻伤六十余人,其中透露伤人者中有一个女性大力士,说来有点像令媛。”

那时候我已开始和红绫一起参加一些估计她会有兴趣的场合,那次聚会的目的,便是关于丹顶鹤的研究。

基督教的经典说“万物都有联系”真是真理。各位别看我的叙述,闲闲道来,似乎全是闲话,但实际上,都和整个故事,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。

那么,丹顶鹤这种稀有禽类,又和我的这个故事,有什么关系呢?

这当然也要慢慢道来。

禽鸟之中,若论雄猛刚健,当然是鹰,若论飘逸优雅,则首选是鹤。而鹤之中,尤以亚洲北部所产的丹顶鹤为最,简直沾着点仙气——古时传说的神仙,多有骑只鹤在天上飞来飞去的,所以形容人生快乐至极的诗句是:腰缠十万贯,骑鹤上扬州。

而鹤之中的丹顶鹤,头上那一点红艳艳的冠状物,据说含有剧毒,是著名的毒药,武侠小说之中的什么毒手药王、毒圣或五毒帮主之类,都会使用它来害人,所以又增加了它的神秘性。

而丹顶鹤之所以值得研究的主要原因是,因为他的数目正越来越少,濒临绝种。若是世间根本未曾有过那么优雅充满仙气的禽鸟倒也罢了。但若是曾经有过,却绝了种,那是人类的丑行,所以非挽救不可。

(地球人每天都有许多生物绝种,但他们或渺小,或丑陋,或平凡,所以不为人注意——由此可知,不论什么,外表是很重要的。)

所以,有了保护挽救丹顶鹤的组织,每年开会时,出产丹顶鹤的国家,或不出产丹顶鹤的国家,都有代表参加作报告和共同商讨。

就是这样一个聚会,本来和我风马牛不相干,却是红绫要去参加。

红绫要参加的理由,“小孩子”之至,可是我却又无法拒绝——

这就说到故事的主线上来的,可别心急。

红绫自己有了一头通灵无比的鹰。那鹰在他的原主人,天工大王手里的时候,已经非同凡响,再经过红绫“妈妈的妈妈”处理过。和红绫可以作极复杂的沟通,和红绫出入与共,成了她的好朋友。

于是,她忽发奇想,有一天,对我和白素道:“妈妈的妈妈成了仙,也应该有一头仙禽陪伴她。”

我立即有反应:“好啊,弄一头仙鹤给她,让她不高兴驾云时候,就骑鹤在天上飞。”

白素本来不喜欢开玩笑,但是和女儿说笑,自然无妨,她也凑趣道:“一只可不行,鹤很重夫妻感情,雌雄配对是终生的,要养,得养一对!”

红绫本来可能只是随便说说,可是听了我们的话,她却大感兴趣的认真起来了。

她一认真。事情就不平常了。首先,她去吸收有关鹤的知识,当然也包括了鹤和神仙之间,久已存在着的古老关系。

红绫能够把脑部的功能发挥得极好(平常人只能把人脑的功能,发挥到千分之——)。

真不知道曾经发生过什么事,才会造成这样的现象,所以,不出三天,我敢说全世界不会再有人比她从各方面(文学的和科学的),对鹤这种禽鸟了解得更深刻的了!

她无疑成为鹤类专家中的专家,而她在所有的鹤类之中,特别钟情丹顶鹤。

她曾极其感性地道:“妈妈的妈妈极美丽——当然妈妈也美丽,要是她骑在鹤上,衣衫飘动,云团在她身边经过,那么她一定比任何曾进人传说中的神仙更美丽。”

我鼓掌:“好,在你见到她的时候,把你的这份心意说给她听,她一定高兴。”

红绫认真地道:“不,我不单是把心意说给她听,而是真的要送她一只——不,一对丹顶仙鹤。”

我略怔了一怔,丹顶鹤在原产地被列为一级珍禽,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,没听说可以买卖。虽然被列一级保护动物如大熊猫,也有人猎杀了剥他的皮来换钱,但也未曾听说有活的大熊猫出售。

当然,如果红绫真的想要一对丹顶鹤,也绝不是做不到的事。

当时,白素可能和我得一样的心思,她道:“你什么时候再去见她,也好从早准备。”

我吐了吐舌头——白素也赞成,少不免会有些风波生出来,好戏还在后头。

而我,当然也知道白素忽然把问题扯到了“你什么时候去见她”,表面上是为了找到了丹顶鹤好送去,但实际上则另有原因。

这原因,也得费一番唇舌来解释才行。

白素的母亲,我们称之为“陈大小姐”,红绫称之为“妈妈的妈妈”,是一个传奇性极高的人物。她和白老大之间的那一段奇缘,我曾很仔细地记述过,那几个和她有关的故事,是我记述的那委多故事之中,最怪异的一部分,其怪异之处是,虽然也和外星人有关,但更主要的,却还是人际关系的纠缠,曲折过人,大家有兴趣,可以去找“探险”等一素列的有关苗疆的故事来看,一定不会失望。

红绫和她外婆的关系奇特无比,她们两人之间,肯定有着某种默契或约定,但是内容如何,却不得而知。

并不是红绫有意要隐瞒,而是陈大小姐吩咐红绫不得告诉任何人。

她们的约定之中,也包括了红绫要去参见外婆在内,是在什么时候,如何参见,红绫不说,我们也就不知。

白素对这一点,很是在意,因为她很想去见母亲,可是陈大小姐却宁愿见孙女,也不愿见女儿。

这令得白素很耿耿于怀,她想,若是能知道红绫和她外婆会面的细节,她也就有可能出其不意地参加——那时她母亲,断无把她赶走之理。

所以,一有机会,她就要去“探听”一下。

不过,却一直并无所获。红绫每次不是用笑容,就是用身体语言来表示她不能透露任何消息的歉意,这次也不例外,她突然伸臂,把禾素紧紧好拥抱了一下,立即把话题扯了开去。

因为有了这一层的缘故,所以一知道有一个专门研讨丹顶鹤的议要举行,红绫自然非参加不可,她自己的社会关系简单,不得其门而入,我却五花八门的人都认识,要参加这种研讨会,是最容易的事。

红绫是我带进去的,可是一开始不多久,放了一些有关丹顶鹤的纪录片之后,到了发言的时候,红绫已不讲礼貌,竟抢在一个权威的前面,长篇大论地说了起来。

开始的两分钟,不免全场哗然,但是参会的毕竟全是专家,红绫又一上来就讲到人人饲养的最困难部分,所以立即就吸引了全场注意。

等到她讲完,全场掌声鼓动,她立即成为大会的宠儿,身边总围着一堆人,听她高谈阔论。

在会场里,对丹顶鹤没有兴趣的,除了我之外,大概就是黄堂了。

黄堂这个高级警务人员,又是怎么会在这种场合出现的呢?说起来很好笑,原来丹顶鹤这种珍禽,受法律保护,不准买卖。

但是利之所在,颇有些犯罪分子,偷猎走私,既然牵涉到了犯罪行为,自然和警务人员有关。世界上保护野生动物组织的影响力甚大,各地政府都不得不敷衍一下,所以派个高级警务人员参加,以示支持。

这对黄堂来说,自然是个苦差,所以他一见到我,当真是喜出望外,在我的身边,不离左右没有话找话说,终于说到了曹金福和红绫痛惩流氓的事。

我叫他自己去问红绫,那时,红绫正和好几个人,聚精会神地在研究一团鹤的干粪。黄堂向红绫望了一眼,摇头道。“我可不想断了腿去驳骨!”

我不能完全否认,只好道:“难怪孩子们出手重,那群流氓也太无事生非,太可恶了。”黄堂笑了一下,神情有点异样,我看出他有话没说,就问:“没出人命吧?”

黄堂道:“没有,不过有点麻烦。”

我扬了扬眉——我绝不鼓励曹金福或红绫随便出手打人。但是我也相信他们的判断,既然打了,就一定有非打不可的理由。

如果因为打人而生出了什么麻烦,做长辈的,自然要维护自家孩人权益。我扬眉就是这个意思:“有什么麻烦,冲着我来好了。”

黄堂自然明白我的心意,所以他欲言又止,吞吞吐吐:“本来我早想造访的了,今天见了面,自然再好不过。”

我不耐烦:“有话请说,有屁请放。”

黄堂叹了一声:“其中有一个伤者,右手五根手指,全叫撮碎了——这种功夫,令媛大抵不会吧!”

我听了之后,不禁皱眉,下手如此之重,当然是曹金福的所为了。我虽然护短,但是流氓行为而导致生残废,这也未免太过分了些。

所以,一时之间,我没有说什么,黄堂又叹了声:“这人当然自不争气,他的父亲是杜彰。”

我呆了一呆,杜彰这个名字,是新冒出来的,这个人来到文明社会的时间不太长,但在文明社会,却已形成了一股势力,而且是相当强大的金权势力。

主要的原因是,他来自一个闭塞、独裁的强权社会,那个强权势力,控制着一大片国土,强权势力也就等于拥有人类追求的一切:无可估计的财富,权力地位,跻身于世界各国的顶尖人物之间,暂时掩起血腥统治的面目,用白手套遮蔽屠杀人民的血手,倒也可以平起平坐,参与国际事务。

这样的一种强权势力,在所有人类的教育词典中,都属于应该被鄙视、被反对,属于恶之极的一类。可是在现实生活之中,由于金、权的结合,总有一大堆人,像绿头苍蝇围绕着腐肉一样,围绕着财势,作出各种肉麻之极的奉承。

在文明社会之中,人完全有不做奴隶的自由,但偏有一帮充满了奴性的人,奔走豪门,自愿为奴,强权势力自然也会让他们尝点甜头。

杜彰就是这样的一个人物,块金权势力来到文明社会,很快便和一些见到权势就脚软想下跪,或是想分流一些人民膏血的商贾,结合在一起,形成了一股自大为王的新兴势力。

而且,更多的人在所谓“大势所趋”的情势下,正努力参与其中,使得这种势力迅速膨胀。

像杜彰这样的大人物(他当然可以称为“大人物”了),他的儿子,怎么可能参加流氓行为,而和红绫、曹金福起了冲突呢!

这件事,发生在大约一个月前,红绫和曹金福并没有和我详说经过,只是说和几十个流氓打了一场架,打得对方落花流水而已,轻描淡写得很。

当然,她再也想不到,其中一个受到重惩的人,是一个权势大到可以“上达天门”的大人物的儿子!

事情对我和红绫来说,当然不有什么大麻烦,但是对黄堂来说。极其棘手,因为这样的一件伤人案,警方如是不能破案的话,来自对方的压力之大.可想而知难怪黄堂刚才吞吞吐吐,一脸为难了。

我略想了一想:“我教你一个好方法!”

黄堂大喜,竟自然而然,向我立正,行了一个敬礼。我作戏曰:“附耳过来!”

黄堂侧了侧身子;我道:“这件事。发生在大人物儿子身上,怎么不见有新闻?”

黄堂道:“对方身份特殊,不想在这里出新闻。”

我伸手拍他的肩头:“这就是了;你大可以将计就计,若是他们逼你破案,你就告诉他们,要把这种案子通天,谅他们也就不敢了!”

黄堂拍打自己的头:“真是,那么简单的方法,我怎么想不起来!”

我道:“还有,那个伤者,最好叫他滚回他们自己的地方去,叫他在这里住院,浪费纳税人的金钱!”

黄堂点点头:“对,就向他们说,我们这里医疗水平低,不像他们那里,单是怕功大师就有好几千,一个发一个功,别说五根手指,只怕会多长什么几个出来!”

我认识黄堂以来,还是第一次见他有如此的幽默感,不禁哈哈大笑。

在我的大笑声中,忽然又有一下怪声拔地而起,震耳欲聋,惊人之至。

我相信在场的所有人,都吓了一大跳,有几个体重过量的女性,甚至跟着怪叫了起来。但只有我处变不惊,因为这种叫声,我听惯了——是的,除了红绫外,谁会在这种场合,发出这样的声音?

我还在声音之中,听出了她满心欢喜。果然,一阵劲风卷过,她已向我扑来,站在我面面前手舞足蹈,连呼:“太好了!太好了!”

我定了定神,才问:“什么好事?”

红绫伸手一指,指向一个老者和一个中年妇人:“他们在北方,有一个丹项鹤保护区,他们答应送一对刚孵出来的丹顶鹤给我!”

说时,那一男一女两人,也向我走了过来。两人的气质都不坏,那中年妇人尤其高雅,他们自我介绍,老者是什么主任,妇人是副主任,又说了些还算得恭维话。

但我却相当冷谈,握一握手之后,我就对红绫道:“这种珍禽,属于国宝,只怕不能随便送人,你别高兴得太早。而且,就算是,也是‘两只’不肯定是‘一对’,因为才从蛋中孵出来的小鹤,难分雌雄。”

那老者听了我的话,便道:“宝剑赠英雄,国宝也要看送给什么人,连熊猫都可以送人,卫小姐要,在请示上级之后,一定可以成事。”

那妇人道:“本来小鹤难分雌雄,自古已然,但卫小姐居然有办法分得出,真是奇才!”

红绫听了两人的话,更是洋洋得意。我依然泼冷水:“你听听,因为你是‘卫小姐’所以有特权——享受特权,并以此为荣,那是人性卑劣面的表现!”我是板起了脸,很正经地说,红绫吐了吐舌头,不敢出声,老者和妇人先是愕然,但是两人随即互望一眼,又神态自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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